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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零度水先生
查看: 7681| 回复: 59
发表于 2010-7-1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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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0 09:42
在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自已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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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31 16:42
在清明节来临之际,自已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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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13:34
向保家卫国献身烈士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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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16:59
民政部关于做好烈士亲属祭扫接待工作的通知



民电〔2010〕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近几年,烈士亲属要求到异地祭扫烈士墓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为进一步做好祭扫接待工作,缅怀革命烈士,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现就烈士亲属祭扫组织接待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接待烈士亲属范围



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的精神,组织祭扫的烈属为我国境内有明确安葬地的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



二、组织形式及时间



烈士亲属祭扫烈士墓,分有组织祭扫和自行前往祭扫两种形式。组织祭扫的,由烈属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负责,原则上每三年一次,每位烈士前往祭扫的亲属及陪护人员限三人以内。烈士亲属因故不能参加有组织前往的或当地民政部门因工作因素不能组织的,经烈属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介绍信,也可以自行前往祭扫。



三、组织接待补助办法



民政部门组织祭扫的,烈属差旅费由负责组织的民政部门负责,烈士安葬地民政部门负责提供食宿及当地交通工具,做好安排和服务;烈属自行前往的,原则上由烈士安葬地县级民政部门接待,负责每位烈士三位亲属的食宿费用,并视情给予适当补助,对于超出人员或不服从民政部门统一组织接待的,民政部门可不予接待。



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接待烈士亲属扫墓所需经费,从中央下达的烈属接待费中列支,其他省份组织祭扫所需经费由当地解决。



四、有关要求



各地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烈士亲属祭扫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相关祭扫规定;烈士亲属要珍惜荣誉、服从安排,确保祭扫活动安全、有序、文明、节俭,确保社会稳定。



                          民  政  部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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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17:02
新华社北京3月22日电(记者 卫敏丽)记者22日从民政部获悉,为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民政部、财政部目前已下发关于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的通知,对相关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安排。

民政部优抚安置局局长邹铭表示,我国将从2011年开始,依托现有烈士陵园,统筹规划,适当集中,分类实施,力争在2014年10月1日前完成所有散葬烈士墓的迁移、整合、修缮工作,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基本建立起长效管理保护机制。

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是我国烈士纪念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葬、缅怀、褒扬革命先烈的重要场所,是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载体,是不可再生的红色宝贵资源。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对于促进烈士褒扬工作创新发展、进一步加强在全社会弘扬烈士精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全面进步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建设管理保护工作,提升建设管理保护水平,烈士纪念设施整体面貌得到改观,管理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全国仍有一些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急需修缮保护。

按照相关工作部署,各地民政部门将对辖区内的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单位和未列入县级以上管理保护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并制定本地区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

同时,各地将组织实施集中抢救保护工程。对无人管理的,按其规模分类保护,规模较大的烈士墓群就地改建成烈士陵园;规模较小的以县、乡为单位适当集中,当地有烈士陵园的迁入烈士陵园安葬,没有烈士陵园的在烈士墓相对集中的地方修建烈士陵园。对乡镇管理的,原则上就地改造,完善相关设施。对烈士亲属管理的,在协商的基础上,迁入烈士陵园集中安葬或签订管理协议继续由亲属管理。抢救保护工程分期分批组织实施。今年下半年选择一批基础好的地区先期开展一期工程,力争在新中国成立65周年之前完成全部抢救保护工程。

在经费保障方面,根据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大投入,切实保障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顺利开展。中央财政将根据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普查数据、抢救保护总体规划、各地工作进展、地方财力差别等情况对各地开展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给予一次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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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16:26
高记,不知你近日怎样?最近广西民政厅重修了烈士陵园,并建立网上烈士纪念网,你到该网站的烈士英名录栏,写上卢建平名字可找到新墓碑。有空可看-下。http://gxlsj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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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4 23:25
再次谢谢水先生!
   好久没上这个网吧,好久没回阳江了!
         谢谢!谢谢所有有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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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4 23:26
祝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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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1 09:14
清明将至,革命烈士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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